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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丰年保险计划

鑫丰年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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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提示

被保险人年龄:满30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至100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

最低基本保额:趸交3000元,期交2000元

最低追加保险费:首期追加保险费1000元,定期追加保险费2000元



犹豫期

我们给予您15日的犹豫期,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算。在此期间如果您确定主合同或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向我们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保险合同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当日起正式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已收本合同全部保险费。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受到一定损失。如您选择在合同生效后立即投资的,在犹豫期内解除主附约合同,也可能会受到一定损失,我们将向您退还下列金额:

退还金额 =主合同全部保险费+已收附加合同初始费用 + 已收买入卖出差价 + 审核通过日下一个计价日的卖出价 × 个人账户投资单位数

特别提醒您,主合同终止时,其所属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保障利益

2  高额返还有保证——安心领

 若被保险人在犹豫期结束当日及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且合同有效,可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获得确定给付的“生存保险金”,直至合同效力终止,最长可至百岁。首笔“生存保险金”在犹豫期满后即可给付,快速见利。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当年除生存保险金还可再获得累计已交保费的“贺寿金”(当时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交保费)。

2财富账户享增值——收益活

 生存保险金自由支配,您可选择自动转入附加投连险的个人投资账户,由专家理财,让您的财富尽享最大化增值。

 鑫丰年保险计划设有四种投资策略不同的投资账户,分散于资本市场上多种金融工具及行业,您可根据自身风险偏好选择不同账户的资金配比。

2  投资选择更随心——灵活好

 若对资本市场的前景抱有信心,可以把闲散资金随时追加投资。

 您也可随时将资金转换到不同投资账户,获取更大的投资回报或规避市场波动风险。

 若急需资金周转,您可选择保单借款或账户资金部分领取(仅前三年需支付一定比例的部分领取手续费)。

2  年金权益可转换——随心享

在您年满55周岁、60周岁或65周岁后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可选择将当时的全部个人账户价值转换为年金进行领取,并约定年金领取方式,以实现生活资金保障。

2  人寿保障更放心——双重保

可享有主险和附加险分别提供的双重人寿保障,直至百岁。

70周岁前——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⑴ 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交保险费+105%附加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⑵ 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105%附加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70周岁后(含)——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105%附加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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