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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场的规划和布局

鹿场的规划和布局

根据鹿场经营性质,发展规划,结合场地风向、坡度和饲养卫生要求,鹿场的建筑物要进行合理配置。建筑物配置合理,便于饲养管理操作,可提高劳动效奉。

鹿场的区域可分为:养鹿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经营管理区。养鹿生产区的建筑物有:鹿舍、饲料加工室、兽医室、鹿茸产品加工室、饲料仓库和其他副业生产用的建筑;管理区有:办公室、物资仓库、食堂、集体宿舍等。

鹿场的布局最好按东西宽广的场地,管理区、辅助生产区、养鹿生产区依次平行排列或向北方向上升交错排列。如为南北狭长的场地则向南或向西南依次排列。管理区和养鹿生产区的距离应在200米以上。各区域建筑物之间的位置应具备联系方便,节约用地,又保持一定的距离。通往公路、城镇、农村的主干道路不应经生产区,最好直通管理区。

养鹿生产区内各建筑物可按如下要求布局:鹿舍建筑必须配置在生产区的中心,根据地势条件和鹿群只数,鹿舍可采取多列式建筑,以东西并列2-3栋,南北两栋的配置方式为好,也可以东西排列,但均需保证阳光照射,避开主风。运动场应设在鹿舍的西南或南面为好。精料库、饲料粉碎间、调料室等配置要互相联系方便,靠近水源与各栋鹿舍的距离大约相等。在布局上一定要考虑到以后实行机械化操作的需要。粗料棚和干草垛要在鹿舍的上坡或平行的下风头,便于取运和防风,地势要干燥和通风。青贮窖宜设在鹿舍的上坡处,既不能受粪尿污染,也便于取料。粪场的位置应放在养鹿生产区的下风头,与鹿舍的距离应在5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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