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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用砖不给钱 建材公司诉至法院

村里用砖不给钱 建材公司诉至法院

本报12月5日讯(记者 张文举 通讯员 刘慧芳)“非常感谢!马法官清正廉洁,让我深受感动!”12月3日上午,黎城盛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李某某将一面写有“秉公办案两袖清风公正执法百姓靠山”的锦旗送到黎城县人民法院法官马利斌的手里,一再表达谢意。事情得从一件欠款纠纷案说起。黎城盛立建材有限公司是案件的原告,被告则是黎城县黎侯镇北泉寨村民委员会,原告公司就在这个村子里,主要生产机砖。2008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在村西临309国道施工建新农村综合楼,使用原告机砖,作价121600元未付。村委旧楼改造被告欠原告砖款19800元。两项合计141400元。2012年正值施工扫尾完毕之时,村委班子换届开始,选举结束后,原告多次向新当选的村委领导索要欠款,但村领导均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没办法,原告诉至黎城县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马利斌多次去黎侯镇会计核算中心调取核实案件证据,重点审查了证人证言的关联性,及时理清了案件脉络,把握了案件事实。经开庭审理后,法院认定,被告原法定代表人韩某某及原村支书张某某的收砖和打欠条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依法认定为被告村委的行为,原告所持有的拉砖条和欠据合法有效,折抵原告向被告支付的占地费8万元后,被告应支付原告砖款6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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