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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校服垄断再追踪:如何执法有序循法有道07:46:43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深圳市学生装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后,本报通过采访得到深圳市教育局“学生装招标工作参与部门多,具体整改等省厅指导意见”的回应,并于2月17日进行相关报道——《深圳学生装垄断整改:一次学法用法懂法的过程》。
时隔一个多月,记者对深圳学生装整改一事进行了回访追踪,进一步关注学生装垄断整改工作的进展。针对整改进度,记者采访深圳市教育局,同时就其发言人所谈及的有关方面联系了各相关部门及相关律师,全方位关注深圳市学生装管理及整改工作。
教育局:管理压力大
自本报前期报道出版后,记者接到不少学生家长关于“深圳校服质量差”的反馈。距上期采访已过去近一个多月,声称“整改工作在等省厅指导意见”的深圳市教育局是否接到相关通知?具体措施方案是否正在着手?记者带着疑问再次来到深圳市教育局。
在教育局办公区内,记者辗转于不同科室间,却迟迟未找到相关接待人员。在联系不到政策法规处(负责宣传与媒体接待)人员后,记者决定直接前往分管学生装的许建领副局长办公室了解情况。教育局工作人员反映,许局正在外挂职。无奈之下,记者拨通了学生安全管理处肖伟峰的电话,他表示自己正外出,并向记者推荐其处室科长王刚接受记者采访。
“(校服)质量合格不合格,教育部门判断不了。企业不会亏本做,要按照市场规律来。但如果完全用市场的方式调节,肯定有利有弊,政府部门的行政调节是必须的,但行政措施也要合法,这个道理大家都有共识。但是具体的(质量)问题,政府部门不可能管那么细。”在王刚接受采访的过程中,他一再表示,招标工作是与招标采购部门协调会同完成,教育部门只提出自身的要求,质量等具体问题太细致,教育部门无法管得太多。
“(学生装工作)牵扯到的方面特别多,工作量太大,我们也不是专门做这个(学生装)的,只是捎带着做一下,但是这些考虑我们会考虑到。”王刚对记者说。在深圳市教育局官网的分设机构中,确实没有分管学生装的专门处室或科室,而学生装相关管理工作也仅是学生安全管理处职能里的其中一项。
“深圳市全市统一着装的做法还是很早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有时候合法不一定是最合理的,合理也不一定是合法的,所以说,我们要在合法的框架内做到合理,这个对我们的要求很高,所以我们压力很大!”王刚说。
近1个小时的采访过程中,王刚一再提及教育部门“压力大、任务重、工作量大”。
对此,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认为,既然深圳市教育局在2001年底就决定统一学生装,揽下这项工作,那作为职能部门就应该处理并解决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做到让市民家长信服。
“作为学生家长,我们都更关注校服质量问题,教育局都无法很好地保证和管理学生装,那为什么要做统一学生装的工作?这是他们的职责呀!”深圳福田区王先生说。“教育无小事。”陈明家长同样表达了看法,他认为,既然是深圳市教育局的工作范围,那再小、再难的事都应该好好负责,每个人都有无奈,教育部门同样也有,学生家长能理解。
若定性则需处罚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此前已通过广东省、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向深圳市教育局下发相关通知,通知表示深圳市教育局需在下一次学生装招标工作完成前,上报招标方案及过程,并在工作结束后上报招标结果。
而对于此前报道中提及得“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处50万元以下罚款”、“形成垄断的相关企业接受《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罚款”的相关问题,记者也向教育局方面了解了情况,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则回应:从来没有说要处罚。
而在早前的采访中,深圳市教育局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学生装管理工作参与部门多,与市发展改革委、价监局、招标采购办
共同协作,也还未涉及违法所得及罚款层面,且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对当时的学生装价格有指导意见。对此,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王文超表示,需要市教育局出示文件资料证明。谈及相应的惩处措施,王文超说:“市发展改革委的价监部门目前是没有价格方面惩罚的相关权力,应该联系市场监察部门。”
对此,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王主任回应,深圳市教育局学生装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这一案例一直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的处罚均由省发展改革委协调。
此外,为更准确细致地了解深圳学生装招标的整改工作,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具体整改措施等广东省教育厅指导意见”的回复,记者还向广东省教育厅提供了采访函,经过长达两周的联系,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据该厅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介绍,办公室是接待媒体的相关科室)的办公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但截至记者发稿,仍未得到相关回复或联系。
随后,记者就相关惩处问题咨询了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俞凌淼,他曾在2017年深圳市人大会议市民旁听会中就政府招标及采购等问题向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进行阐述。他在采访中表示,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若涉及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索取惩罚和赔偿,工商部门同样也可以进行处罚;而从涉嫌垄断的角度看,如果教育局此前有明确要求参与招标企业需要有制作校服的经验或要求学校家长只能购买某一家、几家的校服,那就一定是垄断,需要惩罚。
校服采购招标各环节均应公示
从2001年底第一次招标的5家企业,到2010年的9家企业,再到2014年至今的21家中标企业,都由深圳教育局与招标采购部门合作共同完成招投标工作,如今全市三百多家销售点直接对学生直销,避开了学校的直接参与,但这是否也同样意味着,教育部门与企业之间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对此教育局方面负责人表示,深圳的做法减轻了区教育局和学生的压力,减少了他们工作量,杜绝了这些廉政风险,而企业是市场化供应,和教育局之间没什么关系。
随后,记者致电同时担任深圳市廉政分析员的律师金焰,他表示都有风险,无论是原来的一校一款还是如今的全市统一,学校与企业之间存在廉政风险,教育局与企业之间同样也存在廉政风险;教育局既然表态‘杜绝了这种廉政风险’那就需要用公开透明的事实和证据说话。
就廉政风险而言,俞律师表示,从学校与企业的联系来说,教育局确实避免了很多他们之间的廉政风险,因为学校数量多,存在钱权交易的风险也多,所以,招标的各个环节都应该公开,结果也应该公示。
记者在搜集资料及采访的过程中,查找不到学生装招投标的相关公示或资料说明,自今年1月20日,记者首次向深圳市教育局提出需要查看学生装招标及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合同及纸质资料后,直到3月8日,都未收到相关书面或电子文件。俞凌淼也表示自己没查到什么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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