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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质量遂宁” 守护学生服质量安全

  • 聚焦“质量遂宁” 守护学生服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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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质量遂宁” 守护学生服质量安全

——访遂宁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德生

背景:自2013年上海“毒校服”事件以来,社会各界对学生服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2016年,《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弥补了学生服质量监管的专业性立法空白,明确了纤维、纺织产品及学生服的监管职责。质监局在学生服质量安全方面如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为此,我们采访了遂宁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德生,请他为我们作一下具体介绍。

记者:请您简单介绍一下目前我市使用学生服的现状?

谢局长:目前我市有学生服生产企业10家,共有中小学校511所,在校学生425343人,其中配制了学生服的学校360所,占全市学校比例的70.5%,就此看,规范学生着装已成为了一种趋势。

记者:那么,学生服的监管主要是哪些方面的指标呢?

谢局长:目前,学生服主要注重安全指标方面的监管,包括涉及到人体健康安全的pH值、甲醛含量、禁用偶氮染料、重金属等。一旦PH值超标,会造成皮肤免疫力降低,进而引发皮肤过敏或皮炎;而禁用偶氮染料则会为诱发癌症等恶性疾病,且在生产过程中还会大量排污,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为此,我们陆续投入了近300万元资金购进相关检测设备,用于一系列安全指标的检测,充分保障全市学生服质量安全。

记者:请问贵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推动学生服质量安全监管?

谢局长:对于监管,我们注重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省级和市级监督抽查,以风险监测与评估的方式排除学生服潜在的安全隐患。一是学校方面,我们与市教育局建立联席合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根据国家四部委、省质监局、省教育厅关于学生服监管的相关文件制发了我市学生服监管意见,要求学生服使用单位在学生服采购合同签定完毕后将校服采购数量、供应企业资质、学生服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报教育局备案。二是学生服生产企业方面,我们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其完善原材料进厂验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等制度。三是落实“双送检”制度,要求学生服生产企业在组织批量生产前进行样品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学校在学生服到校后要主动送检,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记者:贵局近期开展了哪些活动强化学生服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

谢局长:主要是加强质量监管,落实企业和学校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坚决防止不合格学生服进入校园。一是着力提升学生服质量意识。我们开展“阳光纤检进校园”、“质量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二是增强学生服质量企业主体责任,我们联合市教育局召开了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中小学生校服》标准宣贯会,形成了全方位监管新格局,增强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三是落实开校必检。在开学初期,联合市教育局对学校学生服的送检情况和质量状况进行督查,对有缺陷的学生服实行产品召回制度。为学生服面料提供禁用偶氮染料、重金属项目的免费检测服务。

记者:通过一系列的监管和服务,目前我市学生服质量的总体情况怎样呢?

谢局长:今年以来,通过抽样和送样,我们检测学生服共计329批次,所检批次的重要安全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由此可见,我市学生服生产企业、学校落实主体安全责任较好。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测设备的投入力度,坚决守住“针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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