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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年审结200件校园暴力案09:29:12
5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校园暴力犯罪审理情况。五年间,全市法院共审结校园暴力犯罪案件近200件,其中未成年人约占犯罪主体的62%,14%的案件中犯罪主体对被害人实施侮辱手段。
案件统计显示,校园暴力犯罪主要集中于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三类案件累计占78%,约有70%的案件系共同犯罪案件。其中,被告方系多 人、被害方系一人的“多对一”案件占45%;冲突双方均系多人的“多对多”案件占55%。从犯罪主体上看,未成年人约占校园暴力犯罪总人数的62%,且男性占绝大多数,被害主体绝大多数为在校学生。
北京高院副院长孙力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时间、地点具有一定共性,多集中于上学、放学途中或者就餐、军训等非课业时间。犯罪地点主要在校内食堂、 厕所、学生宿舍等老师较少在场的地方,以及校外停车场、公园角落等相对僻静隐蔽的场所。犯罪起因和动机相对简单,多因排队、碰撞、口角、玩笑等日常琐事, 或因“好面子”、逞强好斗以及敏感多疑等情感纠纷。
孙力说,校园暴力不仅给被害人带来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还给被害人心理健康造成持续性危害。案件统计显示,约有14%的案件,对被害人采用了扇 耳光、泼冷水、烟头烫、拍裸照等较恶劣的侮辱手段,致使被害学生在案件发生较长一段时间后,仍持续伴有恐慌、烦躁、焦虑等情绪反应,甚至转学、休学。
案件统计显示,校园暴力犯罪主要集中于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三类案件累计占78%,约有70%的案件系共同犯罪案件。其中,被告方系多 人、被害方系一人的“多对一”案件占45%;冲突双方均系多人的“多对多”案件占55%。从犯罪主体上看,未成年人约占校园暴力犯罪总人数的62%,且男性占绝大多数,被害主体绝大多数为在校学生。
北京高院副院长孙力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时间、地点具有一定共性,多集中于上学、放学途中或者就餐、军训等非课业时间。犯罪地点主要在校内食堂、 厕所、学生宿舍等老师较少在场的地方,以及校外停车场、公园角落等相对僻静隐蔽的场所。犯罪起因和动机相对简单,多因排队、碰撞、口角、玩笑等日常琐事, 或因“好面子”、逞强好斗以及敏感多疑等情感纠纷。
孙力说,校园暴力不仅给被害人带来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还给被害人心理健康造成持续性危害。案件统计显示,约有14%的案件,对被害人采用了扇 耳光、泼冷水、烟头烫、拍裸照等较恶劣的侮辱手段,致使被害学生在案件发生较长一段时间后,仍持续伴有恐慌、烦躁、焦虑等情绪反应,甚至转学、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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