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深天马A独立董事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 深天马A独立董事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与中航财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定价原则

    公允、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2、公司与中航财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3、同意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苏生 陈泽桐 陈菡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服务期满)Timewe精品App/小程序20年

  • 26单价(元)
精选留言

看过了,登录分享一下感受
或留下意见、建议吧~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