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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怎么破?

  •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怎么破?
    企业合并这一章综合性非常强,困扰了很多人。我不希望你们靠死记硬背把那些知识点记住,我希望你们能够真正理解。因为,死记硬背是痛苦的,理解是快乐的。我希望你们能学得快乐,同时也提高学习能力。
    接下来的这篇文章我写的很详细,基本上你那些困惑我都想到了,希望能够帮到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 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在甲公司取得乙公司的控制权之后,合并报表上会有一笔这样的分录:
    借: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其中,借方代表乙公司的股东权益,贷方的"长期股权投资"代表甲公司在合并日所取得的被合并方(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少数股东权益=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少数股东的股权比例。
    为什么要做这样一笔分录呢?--因为站在集体的角度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属于"内部投资",要抵消掉。
    还是不懂吗?
    ok,是这样的,在合并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的控制权之后,甲公司会在个别财务报表上做一笔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方和贷方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实质上代表了甲公司(投资方)享有的乙公司(被投资方)一部分所有者权益。
    因此,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时候,若把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时登记入账的话,你会发现什么?--你会发现"长期股权投资"这个科目实际上被加了两次。一次是直接以"长期股权投资"这个科目自身来体现,还有一次是隐含在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里。因此,我们要把它抵消掉。
    啊啊啊,好复杂,我是傻白甜,已懵逼,怎么办?ok,我还是会给你一个解决方案。你就这样想好了:
    这笔分录其实可以告诉合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都到哪儿去了→一部分由甲公司享有,一部分由乙公司的少数股东享有。(如果你觉得我前面讲的太复杂,那你就先这样记吧。说不定等你哪天开窍了就能理解我前面所说的了)
    注意: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产生新的商誉。这点其实很好理解。举个例子吧,假设A公司持有甲公司80%的股权,持有乙公司70%的股权。后来,甲公司从A公司手中购买了65%的乙公司的股权。
    ok,我们这时候站在A公司的角度来看,A控制了甲,甲控制了乙,这就意味着A也间接地控制了乙嘛。那么,在"甲合并乙"这个事件发生之前和发生之后,对于A来说,它的控制权其实没有发生变化,因为它仍旧控制了甲和乙。那么A这个大boss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时候,会调整商誉吗?当然不会啊。因为只有控制权发生了改变才会引起商誉的变化。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按一体化存续原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对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自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转入留存收益。
    因此,就需要在上述分录的基础上再加一笔分录。
    借:资本公积
    贷: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为什么要加这样一笔分录呢?就让资本公积留在合并方不好吗?嘿嘿,从理论上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啊。但为什么还要这样转一下呢?为了粉饰报表啊。你想啊,我现在把一部分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后,虽然对整体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影响(毕竟是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内部结转嘛),但是我们都喜欢看"利润"增加,人们总有一种心理,利润增加才是王道,其余的爱怎样怎样吧。
    ok,你想看利润增加,我就满足你不就好了嘛,嘻~(书上说是因为"一体化存续原则",所以这样做。但是,一体化存续原则它有一个假设啊--"视同"一开始就合并了。发现没?"视同"两个字还不是我们会计规则的一个假设罢了嘛,那为什么要这样假设呢?我觉得这样做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从合并方"资本公积"中转一部分到"留存收益",可以让报表的使用者了解一下甲公司并进来的这个乙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何,同时呢,甲公司还可以粉饰一下报表。这挺好的啊!)
    2、合并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插播(基础好的和不好的都看看吧,会有收获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把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调整为权益法核算有一个好处就是更加清晰地反映子公司损益变动(或者所有者权益变动)对母公司的影响(但是,很遗憾,你调整得再好,最后在合并报表上还是会被抵消掉。别急,后面我会说)。我们知道,如果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则甲对乙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法核算有一个特点,就是对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变动、其他综合收益变动…都不做反映。简单来讲就是说,不论你怎么变,作为控制方的我,岿然不动。只有在出售或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时候,才会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但是,也有例外情况。第一个是,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时候,控制方会做一笔分录(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第二个是,计提减值准备的时候会做一笔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而权益法核算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会对被投资方的利润变动、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一一作出反映。
    那么将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核算就是要:1)把成本法没有做的那些分录都按权益法的要求补上。2)把成本法已经做过的分录调整为权益法的格式。举个栗子,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时候,在成本法下,我们做的分录是(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而权益法下,我们做的分录是(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那么,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这一事件来说,要把成本法下做的分录调整为权益法下做的分录,该怎么操作呢?so easy!直接(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就ok啦。我bb了这么多,你应该懂了吧。嘻~
    2.1)现在我们要开始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啦。
    (1)调整被投资单位盈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如果被投资单位发生了亏损的话,就做相反分录)
    (2)调整被投资单位分派现金股利 (这一点我在"插播"里面说了的)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3)调整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假定其他综合收益增加,如果减少的话就做相反分录呗)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
    (4)调整子公司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为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假定所有者权益增加,要是减少就做相反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本年
    (上面这些应该都很好理解哈,如果是投资的当年,就这样编报)
    2.2)下面,就是重难点了--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即投资的第二年,第三年…第N年,该怎么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很多初学者都会被"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这块石头绊倒,学了半天还是一脸懵逼。"咦,为什么在这里要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那里又要调减?""做了这么多分录了,期初未分配利润应该已经调整完了吧,咦,怎么还有一笔分录?""哎呀,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好难啊!!!想死。。。" 少年,你的困惑我都理解,很多我都经历过。现在我试着来理清你的那团麻。
    插播(如果你在合并报表这一章很懵逼,一定要看看这段插播,很重要!!!):
    a)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我们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我们无论编制哪一年的合并财务报表,都是以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的,而不是以上一年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的!(这是第一点,你一定要记牢啦)这时候你心里可能又会跳出一个疑问--为什么要这样编报呢?
    其实这个问题你知不知道无所谓,但是为了不让这个小疑问在你心里停留太久,进而妨碍你学习的进度,我还是选择给你一个理由。呵呵哒,因为这样编报更能体现个别报表与整体报表之间的联系啊。如果是以上年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编报,久而久之我们看到的只是空洞的数字,却不记得合并报表与个别报表之间有哪些千丝万缕的联系了。
    b)第二点,讲一点基础知识。损益类账户(成本、费用、投资收益…)都是暂时性账户(temporary accounts),这些账户如果在年度终了时有余额的话,都要结转到永久性账户(permanent accounts),结转完了之后,损益类账户(暂时性账户)就被清空啦,下一会计年度再重新开始。利润表上的账户就都是暂时性账户,第n年的利润表和第n+1年的利润表没什么联系。永久性账户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永久性账户有一个特点,这些账户在第n年的年末余额=第(n+1)年的年初余额。
    【举个栗子】:假设乙公司在20x1年年初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000万。20x1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那么应该在年底的资产负债表日将这1000万净利润转入所有者权益类的账户(如: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假设把这1000万全部转入了未分配利润,那么20x1年年末的时候,乙公司"未分配利润"账户的余额为2000+1000=3000万。Ok,那20x2年年初,乙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余额是多少啊?还是3000万呗。
    (我前面已经说过啦,"未分配利润"是权益类账户,同样它也是永久性账户,永久性账户有什么特点?上一年的年末余额=本年的年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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