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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跳槽前没做好交接,真的要出大事的!

  • 财务人跳槽前没做好交接,真的要出大事的!

    最近有小伙伴吐槽:自己明明已经离职一段时间了,专管员依然一直打电话发短信给她,前公司的税务问题一直没处理好,搞得她一个头两个大,不知道怎么摆脱这个麻烦。

    其实这是跳槽前交接不清所导致的后患呐!

    今天小编给大家讲讲,会计人离职交接之后具体需要注意的事情!如果你最近也想跳槽,更需要看看了!

    离职别忘了做变更登记

    财务负责人离职交接的时候,一定要先到税务局做好变更登记!一定要先到税务局做好变更登记!一定要先到税务局做好变更登记!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万一纳税企业被列入了黑名单,那么其企业的股东、法人、财务负责人都会被一同列入黑名单。尤其是财务人,万一在尚未变更财务负责人前,前企业就被列为非正常户,那么以后就业就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所以,财务人离职时一定要和单位沟通,确认接手人做好工作交接。假如离职前确认了接手人,那么就财务人可以代表企业来做好财务负责人变更登记;假如在合理离职时间内企业还没有新交接人,无法完成工作交接的话,那么就应该先到税务局报备,然后由税务机关核实情况之后督促企业尽早完成财务负责人变更,以免留下祸根。

    变更财务负责人时,需要携带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新任会计的身份证以及从业资格证(此项可能会在会计法修改后有所改动,按实际税务局工作人员要求的材料为准)。

    切勿小看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除了财务负责人变更,财务人离职前还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但是还没填制会计凭证的,应该先填好再交接;

    2、还没登记的账目要登记完毕,结出余额之后,再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各项需要移交的资料都整理好,对没完成和遗留问题要给出书面说明。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主管或者经理以上岗位交接时,还需要把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情况向继任人员介绍清楚。

    6、打印一式三份的交接清单,确认清单无误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名、盖章,并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提示

    在通常的情况下,会计工作交接的时候还要专人负责监交,以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监交人通常都是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如果是责任人办理交接,那么就是由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

    交接不好出问题怎么办?

    看到这想必有些小伙伴已经不淡定了:

    我离职了才知道要弄好前面这些交接事项啊,怎么办呢?税务局那里登记的前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还是自己,而且前任公司变成了不正常户,自己也被列入了高风险办税人员名单中,就职新公司,去办税肯定很有各种限制……

    别着急,小编温馨提醒:

    此时只需准备好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并附上情况说明,前往税局递交申请变更即可。届时,税局的工作人员将会按照你本人的实际情况要求递交材料。按照税务人员要求的去处理即可。

    当然了,这是在财务负责人离职后,公司变成非正常户的情况下。

    如果你依然在职的情况下,公司已经变成了非正常户,而你离职时没有做好变更,那么事情就更复杂了。

    你需要:

    1、找到前公司的现任财务负责人(纳税人),让对方携带必须的资料,去到办税服务厅在1个工作日之内把资料信息递交上去;

    2、办税服务厅根据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在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才会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

    3、办税服务厅对已宣布其税务登记证失效的纳税人收缴原税务登记证件,并对其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4、递交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做好财务负责人变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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