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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荣获“中华诗词之乡”称号,可喜可贺!

宜州荣获“中华诗词之乡”称号,可喜可贺!

日前,中华诗词学会正式授予宜州市“中华诗词之乡”称号。

近年来,宜州市党委、政府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责任心,带来全市人民群众,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努力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弘扬中华诗词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中华诗词学会经考评验收,认为宜州市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符合相关评定标准,决定授予宜州市“中华诗词之乡”称号。

中华诗词学会同时还授予宜州市安马乡“中华诗词之乡”称号,授予宜州市政协、市文联、市旅发委、市高中、市一小、市实验小学和宜州恒业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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