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出租车驾驶员酒后还开车 铁锋交警大队严查不手软

  • 出租车驾驶员酒后还开车 铁锋交警大队严查不手软
    09:24:00

9月7日8时30分,铁锋交警大队接到运管处人员报警称,有一辆出租车在火车站前出租车停靠点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工作人员称:“该名驾驶员满身酒 气,怀疑其是酒驾。”接到报警后,铁锋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刘智、民警章劲松马上赶到现场,按程序依法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调查,发现出租车驾驶员刘某某有 酒后驾车的嫌疑,遂将其带回铁锋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某说话吞吞吐吐。章劲松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刘某某进行检测,测得驾驶员刘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8.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刘某某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等待血液检测报告结果。

对于刘某某这种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行为,是置本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处5000元罚款。”

铁锋交警大队开展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以来,启动路面巡逻、区域联动、集中夜查、全时空监控等措施,全力防范因酒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 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短信、发传单等形式,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客运车辆驾驶人,要加强自律,开车不喝 酒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乘客安全负责。营运车辆驾驶人夜间要安排充足睡眠,尽量避免因晚间喝酒造成第二天的疲劳,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服务期满)Timewe精品App/小程序20年

评论(0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