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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

  • 大力推进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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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夯实基础, 建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按照2015年11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引进浙江禾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衡南县病死畜禽无害处理中心”。2016年1月26日县畜牧水产局受衡南县人民政府委托,与浙江禾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衡南县投资兴建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协议》,在廖田镇长力村征用了土地15亩,建设衡南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推进,衡南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畜牧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公安局、廖田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畜牧水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畜牧水产局具体负责该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县畜牧水产局对推进项目建设十分重视,委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学军同志专管,成立专班负责项目建设。县畜牧水产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先后两次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调度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目前,该项目已经做好了社会稳定性评价并通过环评报告,用地规划红线图及规划手续、建筑工程图等全部完成;国土规划已调整到位,现在正办理用地手续;水电报批手续完全办结,工程用水用电已经全部开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企业用电,得到省发改局特批,将用电作为农业生产用电对待。另外,林业、住建等相关手续也在同步进行。工程建设方面,现“三通一平”工程全部完工;约400米长的周边围墙已全部完工;土建工程已开工,力争在今年7月底开始试运行,9月份正式投产运行。

积极筹划病死畜禽收集网点等配套工程建设,为确保全县畜禽养殖、屠宰、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能得到及时处理,达到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该县以养殖场、屠宰场、专业合作组织和乡镇动物防疫站为依托,计划在12个畜禽养殖密集的乡镇建设病死畜禽收集点。由投资公司出资,在每一个收集点建立暂存库房,配备冷库、冷冻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去年7-8月份,还委派专班同禾和投资公司工作人员一道走访了耒阳县、祁东、常宁、衡山、衡东县及县辖5个区的畜牧兽医主管局,力争跨区域性建立病死畜禽收集网点。

二、 常态监管, 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近年来,该县按照国办发[2014]47号《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的“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新要求,明确和规范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运行模式、监管机制、数据统计、资金拨付、社会监督等相关举措,确保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运转正常,各环节衔接有序。

加大多媒宣传。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新媒体等新闻媒介,结合“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工作,让群众及时了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关政策和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认识,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氛围。

严格过程监管。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监督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并监督管理对象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的规定(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规范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官方兽医到场,有全程影像资料,有畜主和监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的无害化处理数量申报记录单据。

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好经验好典型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广泛参与;加强政策宣传、技术宣传和法规宣传,让所有养殖场及运输、经营、屠宰户明确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和义务。同时要依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调整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责任、形成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大联防联控和依法打击随意抛弃、贩卖经营、加工制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实现对无害化收集处理全过程的无缝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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