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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20:54:07

为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2015年,国家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要调整措施是:一是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这部分补贴资金以现金直补到户。2015年选择在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开展试点。二是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将在全国范围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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